汉代古县廷


三国时,庞统理事耒阳县,自觉大材小用,终日喝耒阳湖酒,纵情山水,研究兵法,表面不理县事,实则微服私访,体察民情。刘备派张飞赴耒督政。庞统令县城酒肆兑水,防张飞醉酒误事。庞统升堂断案,百日积案半天毕,在旁的张飞折服,于是有了流传千古的一段佳话。修复的古县廷位于群英路南路与金南路交汇处,意在再现当年这段历史故事。

耒阳县衙位于耒阳市金南路与群英路、南一路的交汇处(蔡子池街道办事处金南居委会的昆壁湾),座北朝南,四周保存着完好的明清民居群落,县衙始建于东汉时期,历经岁月的风雨沧桑,见证了60多位县令的执政生涯。占地南北长200米,东西宽80米,总面积16000平方米,有房屋30余间,均为单檐硬山建筑,上盖瓦顶,屋饰以吻、兽等陶构件。

古县衙分大门、仪门、大堂、六房(吏房、户房、礼房、兵房、刑房、工房)、宅门、二堂、刑、钱夫子院、戒石、三堂、花厅、后花园、巡捕衙、监狱。

耒阳县衙有张飞马槽、衙门石狮、照壁、大堂门匾、大堂堂匾、二堂门匾等文物。